回复“两学”免费领取两学历年zhen题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申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6〕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6〕30号)和《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政务发〔2026〕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城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城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南宁市良庆区户籍;
(二)持有南宁市良庆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及各类居住证明等均不属于有效居住证范畴);
(三)在南宁市良庆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南宁市良庆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良庆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曾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和体检要求
1.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和精神疾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执行。
2.良庆区体检指定医院: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浦路健康体检中心、民主路健康体检中心)、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3.告知承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实行告知承诺制。
申请人已在指定医院体检并合格的,可以在确认点选择告知承诺或直接提交体检表(请提前下载附件2,A4双面打印,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检胸透项目,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并在确认点签订告知承诺书(附件5)后办理教师资格证。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四)普通话等级要求
申请人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认定流程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自治区教育厅、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和南宁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流程(详见附件6)。
五、其他
(一)违法犯罪信息核查。
申请人有关违法犯罪信息核查要求。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在认定教师资格前,认定机构应当对申请人及时进行有关违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按照公安部等12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到公安机关核查,无需个人提交。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
(二)申报管理要求。
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材料提交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的,良庆区教育局不予受理。
(三)听障人员认定。
听障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听障人员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试点工作的文件执行。
(四)诚信申报承诺。
申请人须在个人承诺书中如实作出承诺,承诺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
申请人在认定中如有疑问请拨打认定受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503008。
附件:
附件1:南宁市良庆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联系方式.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5: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docx
附件6: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流程.docx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9日
扫码回复"教师0430”
查看原文公告及岗位表

南宁市江南区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申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6〕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6〕30号)《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城区实际,现就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城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南宁市江南区户籍。
(二)持有南宁市江南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及各类居住证明等均不属于有效居住证范畴)。
(三)南宁市江南区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6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须以已取得学历申请认定)。
(四)在南宁市江南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南宁市江南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7〕111号)精神,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曾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和体检要求
1.申请人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并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1年)。
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执行。
2.体检指定医院。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浦路健康体检中心、民主路健康体检中心)、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申报人员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按照附件3下载,A4双面打印)到上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3.告知承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实行告知承诺制。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检胸透项目,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并在现场确认点签订告知承诺书后办理教师资格证(正文附件6)。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四)普通话等级要求
申请人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报名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9:00至7月2日(星期四)16:00。
1.账号注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https--www--jszg--edu--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办事”-“在线办理”入口登录,进入系统办理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注册与报名操作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正文附件4)。注册成功后须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城区报名规定时段内登录报名。证件号码为唯一账号,注册后不可修改,务必准确填报。
2.网上申报:申请人在我城区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报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准确填报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大小不超过190K)。完成全部申报流程并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后,生成报名号,即为报名成功。
3.报名环节注意事项
(1)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2)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3)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报。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和体检后,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确认点,只受理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26届毕业生申请,确认材料由就读学校统一收取(个人向教育局提交不予受理),审核通过的材料由学校统一交到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社会人员申请人现场确认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馆4楼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大厅
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至7月3日(星期五)。
现场确认点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14:00-17:00。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黄老师,0771-4810932。
(三)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证件照。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户籍信息证明或居住证等(申请人视情况提供)。
(1)南宁市江南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原件。
(2)居住地是南宁市江南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我城区居住证原件(居住证一年一签,请申请人留意签发日期,确保提交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南宁市江南区)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原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南宁市江南区)申请的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正文附件3,结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一年内有效。用 A4 纸双面打印。体检表张贴相片,相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相片处须加盖体检医院专用章,不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者无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已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已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如学历证书无法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申请人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
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考试合格证明等(申请人视情况提供)。
(1)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中国教师资格网”已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2)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已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8.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正文附件5)、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所有无法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证件,申请人需提供证件原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终止前补齐。
无犯罪核查证明。为加快办理教师资格证进度,建议申请人自行提供无犯罪核查证明(可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桂警通办”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
请申请人在确认审核环节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了解本人申请办件的进展情况,点击当前的认定状态,可查看认定状态的详细说明,红字标识为当前认定状态的说明。
(四)确认审核环节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在确认审核环节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了解本人申请办件的进展情况,点击当前的认定状态,可查看认定状态的详细说明,红字标识为当前认定状态的说明。
(1)“网报待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提交的申报材料还未完成线上或线下确认审核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2)“材料待完善”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经确认点工作人员确认审核发现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需根据系统提示修改报名信息并完善申报材料的情况。
(3)“确认未通过”是指确认点工作人员确认审核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被受理的情况。
(4)“待认定审批”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确认审核通过并等待认定机构审批、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的过程。因认定机构在作出认定结论前,需批量收集申请人信息向公安机关核查该批次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这一状态的时间比较长,请申请人耐心等待。
(5)“认定通过”是指经认定机构进行审批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通过了此次认定,获得了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6)“认定未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发现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最终没有通过此次认定,未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7)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日(星期四)16:00。请各申请人在报名后定期登录系统查看进度、审核意见及留言,避免因遗漏提示导致认定失败。
(五)结果查询和领取证书
1.关于认定结果和领证事宜,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工作截止后20个工作日内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http://www.nnjn.gov.cn/xxgk/xxgkml/shgysyjslygk/jyly/
2.现场领取地址及时间: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办理好证书后,将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领取公告,具体以领取公告为准。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须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证书仅限现场领取,不支持邮寄。
五、其他
(一)申请人有关违法犯罪信息核查要求。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在认定教师资格前,认定机构应当对申请人及时进行有关违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按照公安部等12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到公安机关核查,无需个人提交。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通过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请申请人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应届毕业生应结合毕业时间合理选择认定机构。
(四)听障人员在我城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听障人员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试点工作的文件执行。
(五)申请人须在个人承诺书中如实作出承诺,承诺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南宁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2.南宁市江南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联系方式
3.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5.授权委托书
6.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9日
扫码回复"教师0430”
查看原文公告及岗位表

南宁市青秀区政务服务局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6〕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6〕30 号)和《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政务发〔2026〕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青秀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南宁市青秀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南宁市青秀区户籍。
(二)持有南宁市青秀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及各类居住证明等均不属于有效期内居住证范畴)。
(三)南宁市青秀区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6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须以已取得学历申请认定)。
(四)在南宁市青秀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南宁市青秀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推行县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21〕87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青秀区第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21〕6号)相关文件精神,南宁市青秀区政务服务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质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曾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和体检要求
1.申请人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并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1年)。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执行。
2.青秀区体检指定医院: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浦路健康体检中心、民主路健康体检中心)、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详见附件1)。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3.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检胸透项目,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四)普通话等级要求
申请人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认定流程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自治区教育厅、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和南宁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了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流程(详见附件5)。
五、其他
(一)违法犯罪信息核查
申请人有关违法犯罪信息核查要求。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在认定教师资格前,认定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有关违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按照公安部等12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认定机构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到公安机关核查,无需个人提交。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
(二)工作组织实施
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三)申报管理要求
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材料提交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应届毕业生应结合毕业时间合理选择认定机构,并选择本校确认点。
(四)听障人员认定
听障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听障人员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试点工作的文件执行。
(五)诚信申报承诺
申请人须在个人承诺书中如实作出承诺,承诺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1.南宁市青秀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联系方式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4.授权委托书
5.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南宁市青秀区政务服务局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8日
扫码回复"教师0430”
查看原文公告及岗位表

如有出入,以单位实际招聘需求为准
温馨提示:本公众号所有招聘信息均为转载,如遇以报名为由收费的招聘,请谨慎核实,以防受骗。
更多南宁教资认定公告
⬇️
想要稳上岸,就得提前付出时间和努力
现在赶紧开始学习吧

上新价29.9元
📚精研广西两学教招考试大纲专项研发
🎯两学考纲全包含分模块刷题有针对性
🔍精选1140道母题四种考试题型全覆盖
✅考点+题干+选项多维解析详尽全面

优惠价29.9元
⭐专项研发:全面贴合广西考情
⭐考点划分:直击广西题目规律
⭐思维导图:学习框架更加系统

扫码购买两学笔试教材

拼团价29.9元
✅涵盖桂林/贵港/百色3大核心地市
✅13卷高完整度,题量超900道
✅铭师深度解析,文字+视频双管齐下
💯明确考试趋势,精准备考方向
👇👇👇

抢先体验价:29.9元
🔆3本纸质书包邮到家+对应网课
🖥《高频易混淆知识点》《魔法记忆课堂》《60张表格速记》
✅技巧学习➕精准聚焦➕精准概括
扫码立即购买

拼团价29.9元
🔥全臻模拟,掌握命题趋势
🔔潜心研发,紧扣核心考点
📈拟臻演练,破解得分密码

扫码购买两学全臻模拟卷
券后价:379元
✅深耕本土教育,两学精髓一网打尽
✅126课时深度解析,打造稳固知识体系
✅讲练随堂巩固,实时检验学习成果
✅院长师资授课,品质教学值得信赖

两学精讲精练网课,券后价379元!
师乐2026年南宁教招面试课程
🔒提前锁定0元入学
现在面试提前学,就比对手赢在起跑线
1️⃣抢0元入学名额(笔试入围1:1排名)
2️⃣锁定课程zui高优惠
3️⃣赠赢面指导网课(5月6日起)
4️⃣赠学科教材梳理(语/数/英/幼/美-专享)
5️⃣学科示范稿参考范例拓展教学思路
未进面全退订金
后续不报班全退订金

备考教招的老师必进
【师乐】广西教招备考群
🔥最新公告 备考资料
💥刷题打卡 考试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