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将南宁市、梧州市列为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城。这是自2024年广西建立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制度以来,首批成功申报的两座城市。
南宁市与梧州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拥有鲜明地域特色和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近年来,南宁市推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旅游发展、城市建设深度融合,重点推进中山路、“三街两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工作,新面世的“邕州古城”广受关注,有力带动文旅消费。梧州市以奋力建设岭南历史文化名城为目标,加快推进文旅产业项目建设,商贸文化、水运文化与岭南传统民居交相辉映,地方文化符号突出,展现出独特的岭南水乡风貌。
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自治区文旅厅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南宁市、梧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指导,完善保护规划和管理机制,积极推动两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持续提升我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