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函》精神,为做好2026年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
区内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且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的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
(二)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近3年经济、社会效益较好。
2.设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具备稳定的研发投入与完善的科研条件,能为入基地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场地、设备支撑及符合规定的生活保障。
3.拥有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本单位在职(聘用)的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或高级研究人员不少于5人,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
4.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引进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建有自治区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承担国家或省(自治区)级重大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人员合作意向的单位可优先设立。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报送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推荐函,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随推荐函报送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按申报要求,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协助,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中央驻桂单位按属地原则办理)。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随推荐函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紧贴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和科技创新需要,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基地申报推荐工作。
(二)严格审核,保证质量。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审核材料,杜绝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质量。
申报材料要规范整齐,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目录—申请表—附件(佐证材料不超过30页)。
(三)按时报送,规范流程。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和各有关单位请于2026年4月22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指定地址及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谢宗甫,联系电话:0771-2611512。电子邮箱:nnrcpxk2022@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6号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205室高层次人才业务经办区。
附件: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