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2日,南宁市政府网站发布通告,在主城区全域范围内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4月15日起主城区全域禁飞4天。

近期,南宁市将举办重大活动,为确保活动期间的低空安全,杜绝各类违法飞行活动发生,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根据《通告》,4月15日0时至4月18日24时,南宁市主城区全域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未经依法批准,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体育、娱乐、广告、气象等各类飞行活动;禁止一切升放气球、风筝、孔明灯等空飘物的活动。同时,在南宁市持有“低慢小”航空器的单位、组织及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完成实名登记,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持有航空器的详细信息。
对于违规飞行和违规升放空飘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等。
空飘物,是指通过自然气流或人工控制悬浮于空中的物体,主要包括气球、风筝、孔明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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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杨波
责编丨徐丽青
校对丨黄立新
审核丨唐海波
终审丨李 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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