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征集环境应急资源信息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新时代全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不断拓宽我市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渠道,丰富物资储备形式,提升环境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和快速调运配送能力,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南宁市辖区内生产、经营或仓储污染物降解、污染物处置、污染物截断等类别中一种或多种物资的企事业单位(详见附件1)。
二、征集条件
(一)申报单位位于南宁区域内。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关资质,合法开展环境应急物资生产、经营、仓储活动。
(三)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经营企业应具备较强应急物资供应能力,有配套仓库,运输配送服务体系完备。
三、填报方式
(一)如涉及名录内的物资种类不超过10种,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
(二)如涉及生产经营的物资超过10种,请下载下方表格(附件2)自行填报后反馈至我局邮箱nnhjyj@163.com。
(三)温馨提示:本次环境应急资源征集信息涉及品类较多,请先行下载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参考名录》对照后再行填报。
四、时间要求
请各填报对象于2026年4月20日前完成信息填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遗漏。
后续如有变更,请再行扫码或填表后发送邮箱。
五、相关说明
1.信息用途:根据申报情况,我局对相关企业资质、生产经营状况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考察评估。根据审核、考察结果并征询相关企业意见后,将资源信息填报至生态环境部应急指挥平台应急资源信息库,供南宁市乃至全国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时参考使用(实际采购价格、程序按相关规定进行)。
2. 动态更新:企业若应急资源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通过原填报渠道更新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叶斌,卢彦宇;0771-5330393。
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参考名录.doc
附件2.南宁市环境应急资源信息征集表.xls
附件3.南宁市环境应急资源信息征集表二维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