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共青团南宁市团校)是共青团南宁市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一)书法美术教师(2名)
(二)社会实践教师(心理健康方向,1名)
(三)科技教师(机器人、人工智能方向,1名)
(四)AI音乐教师(1名)
(五)教学教务导学专员(1名)
(六)新媒体运营教师(1名)
三、任职要求
(一)政治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中共党员优先。
(二)教育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具有道德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三)专业技能:具备胜任教学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普通话标准,善于沟通,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和多媒体教学工具。具有创新能力,了解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有一定教学实践经验者优先。
(四)个人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关爱青少年成长,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备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方法。乐于奉献,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和问题解决能力。
(五)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要求:能遵守中心的管理制度,积极配合教学科室开展教学、比赛、活动、教研、社团建设等工作。能够适应周末、节假日工作。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方式
五、聘用形式及待遇
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用工。
(一)薪资待遇
1.试用期薪酬:基本薪酬2800元(含固定课时10课时/周或40课时/月)+额外课酬。
2.聘用薪酬:基本薪酬3500元(含固定课时10课时/周或40课时/月)+额外课酬+绩效。逢寒暑假月份、法定节假日,结合实际执行。课酬标准及晋升按中心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考核执行。
(二)职业发展
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组织专业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帮助教职工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三)福利保障
完善的社保福利,享受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
附件1: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