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南宁市精神卫生中心、南宁心理医院)是广西首府南宁市唯一一所集预防、医疗、康复、科研、教学、公共卫生、司法鉴定等功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医院位于邕武路7号,占地面积90.62亩,绿树成荫,花草葱茏,享有“花园式医院”美誉。
一、招聘对象及计划
| 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 |
序号 | 岗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其他资格要求 |
1 | 营养医师 | 1 | 18-45岁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中级及以上 | 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内科或临床专业;持有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的营养师证优先。 |
2 | 康复医师 | 1 | 18-45岁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中级及以上 | 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康复医学专业。 |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须注明应聘岗位,并附上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大学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英语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简历投递方式:
1.请扫描二维码填报信息并投递纸质简历报名。填报信息的同时,必须投递纸质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2.纸质简历可以现场提交或者邮寄,地址:南宁市邕武路7号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十二楼人事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老师、李老师,0771-3311309。(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人员福利待遇
(一)专技岗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广西及南宁事业单位现行标准,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方案执行;
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薪资待遇约6000-7000元/月,定岗后薪资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绩效奖金。
(二)医院职工依政策规定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公积金、工会福利等福利,每年为职工购买团体意外险。
(三)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执行“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两个同等对待”指: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照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