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南宁住建官微连发重磅文件,分别为:
《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南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行办法》
并进行解读。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商转公”业务在南宁正式恢复,同时公积金提取政策迎来了一系列实质性优化。
对于背负高额商业贷款利息的南宁缴存人来说,这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以下为你详细解读新政亮点,并附上实实在在的“使用攻略”。
01
“商转公”强势回归
本次新政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南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商转公暂行办法》)。
该办法自 2026年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1. 谁有资格办理?
商转公贷款对象为南宁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职职工和自愿缴存人,且在原商业贷款发放当月已在南宁公积金中心开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即不包含异地缴存人;同时借款申请人须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住房产权人。
商转公并非人人都能办,申请对象有严格限制:
户籍限制:必须是南宁公积金中心的缴存人,不包含异地缴存人
核心条件:借款申请人必须在 “原商业贷款发放当月”,已在南宁公积金中心 “开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产权一致: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同时也是该住房的产权人
【案例解读】
小李在2023年3月购买了一套南宁的住房,并于当月办理了商业贷款(贷款于2023年4月发放)。小李于2023年3月在南宁公积金中心开户,但5月才开始缴存公积金。
虽然他现在连续缴存已满,但因为“在商贷发放当月(4月)未能正常缴存”,根据《商转公暂行办法》政策解读中的例3,小李不属于本次商转公贷款对象。
2. 两种办理模式:差钱和不差钱都有选择
《商转公暂行办法》第三条明确了商转公贷款业务包含两种模式,你可以根据资金情况灵活选择:
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推荐):
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是指借款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在原商业贷款未注销抵押登记的情况下,由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受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在不动产登记部门为该笔商转公贷款办理该住房的第二顺位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待商转公贷款发放后,注销原商业贷款抵押登记,商转公贷款所对应的第二顺位抵押自动上升为第一顺位抵押。
非顺位抵押登记:
非顺位抵押登记”是指借款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经南宁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受托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原商业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登记后,再由受托银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为该笔商转公贷款办理第一顺位抵押登记。
3. 额度怎么算?警惕“捆绑贷款”陷阱
《商转公暂行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对贷款额度进行了规定。商转公贷款可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本金。
值得注意的是:商转公贷款金额不支持用于购买车位、支付住房精装款等其他非购房贷款。南宁公积金中心在审批借款申请人最高可贷额度时,将按实际情况扣减非购房贷款部分剩余本金。
无法明确核算出非购房贷款部分剩余本金的,按原商业贷款金额用途的组成比例进行扣减。商转公贷款发放时,非购房贷款部分剩余本息由借款申请人自筹结清。
【案例解读】
“小张”购买精装房时办理了100万商业贷款,其中购房款80万,精装贷20万(视为同一笔贷款)。现贷款剩余90万。
根据政策解读中的例1,小张可申请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 80万购房贷款的80% = 72万元。剩余的18万(原商业贷款余额90万 - 72万公积金贷款)需要小张自筹资金结清。
“小王”则更复杂,他的贷款分为购房贷款(剩60万)和车位贷款(剩5万)两笔,但抵押在同一套房子上。
根据例2,小王只能申请 “最高60万”的公积金贷款,而且 “必须先将5万元车位贷款自筹结清”,才能办理第二顺位抵押。
4. 动态调整机制:先到先得,晚了可能要等
此次“商转公”虽已恢复,但并非无限量供应。《商转公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明确了 “动态调整机制”:
- 当公积金中心资金运用率超过80%时,贷款额度实行总量控制
- “超过85%时,次月起暂停受理新增商转公业务”
- 暂停后,只有当资金运用率连续五个月低于80%,才会恢复受理
攻略: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缴存人,务必抓住窗口期,尽早申请。
02
提取政策“大礼包”
买房、还贷、交物业费都能用
同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南金管规〔2026〕1号),从多个维度全面放宽了提取限制。
政策红利从 “2026年5月8日”起陆续落地。
1. 买房子:从“两年一次”变“两年两次”
原政策:购买自住住房,两年内只能提取一次
新政策(2026年5月8日起实施):两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案例解读】
陈先生2025年5月买了一套预售房,备案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两年提取时限至2027年5月30日。他已于2025年8月提取了5万元。
根据政策解读中的例子,现在陈先生 “还可在2026年和2027年各提取一次”,三次累计不超过30万元首付总额。
2. 还房贷:从“择一套”变“每一笔”
原政策:名下多套房贷,一年只能选一套申请还贷提取
新政策(2026年5月8日起实施):可就每笔住房贷款 "分别申请还贷提取"
同时,同一笔贷款的提取频次,从"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 "可每月提取一次"。
注意:因放宽套数政策而新增的可提取贷款,其提取额度自2026年5月起计算。
3. 交物业费:每月定额200元
新政策(2026年6月1日起实施):新增支付物业服务费提取业务。
标准:缴存人及配偶合计每月200元
时间:首次提取额度自2026年1月起计算,当年未提可结转下年
【案例解读】
张先生未婚,2026年10月首次申请物业费提取,可提取金额为10个月 × 200元 = 2000元。
2027年9月再次申请,则可提取11个月(2026年11月至2027年9月)× 200元 = 2200元。
4. 老旧电梯更新:配偶可助一臂之力
新政策(2026年5月8日起实施):缴存人及配偶名下的自住住房进行老旧电梯更新,可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年内申请提取。
5. 直付首付款:全家公积金都能用
新政策(2026年5月8日起实施):提取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从仅限本人及配偶,扩大至 "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均可一并办理"。
全家合力购房,资金压力大幅减轻。
【写在最后】
本次南宁公积金新政,既通过“商转公”为存量房贷家庭减压,又通过大幅放宽提取政策为增量购房和日常消费减负。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两项政策均设定了不同的实施时间和有效期(商转公有效期一年,提取政策有效期至2031年4月30日),且涉及银行范围、资金动态管控等细节。
建议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密切关注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南宁住建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办事指南和银行名单,尽快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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