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南宁市户籍或南宁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
(三)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说明:具有南宁市户籍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作为“社会考生”报名。
1.南宁市集中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6年5月7-8日进行。各考点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每一场次的具体考试时间,考前向考生公布。
2.市区内社会考生的考试时间安排在2026年5月7日14:30-17:30;考试地点:南宁市第九中学朝阳校区(南宁市人民东路230号)。考题于4月23日(含)前在南宁市第九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3.南宁市缓考时间统一安排在2026年6月13日14:30-17:30。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考生和社会考生的缓考地点为南宁市第九中学朝阳校区(南宁市人民东路230号),缓考的考题和考试安排6月5日前在南宁市第九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各县(市、区)、高新区的缓考地点由辖区教育局实验实践考试工作办公室集中安排到具备考点条件的学校进行。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现行初中物理、化学课程标准规定必做的学生实验。根据课程标准要求,进行实验操作性考试的命题,命题符合学生应掌握的实验知识点,并规范操作性考试的评定标准。全市统一选定12个实验(物理、化学两科各6个实验)作为实验操作性考试的试题范围,具体见《南宁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性考试试题范围》(附件1-1)。

(二)考试方法
考前由考生从实验试题范围当中,抽取1个实验试题,确定为考试试题。考生按照考点的统一安排进入考场,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实验操作性考试,监考员当场评定考生的考试结果。
1.纪律。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持准考证入场参加考试。有序入场、离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涉考区域。
2.时间。每一场实验操作性考试时间为20分钟,前后各有5分钟为发卷、收卷时间。学生答题卷见《南宁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性考试知识要点及评定记录(学生用)》(附件1-2)。
3.结果评定。监考员当场评定考生的操作性考试结果,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考试结果不合格的考生,监考员要告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考生在试卷上“不合格考生签名”处签名,确认评定结果。
缺考的考生,以该场考试抽签的余签作为其考试的课题,考生的试卷由监考员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在试卷上“考试结果评定”处评定为“不合格”,并用括号注明“缺考”。
4.缓考。考生因伤、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2026年5月7-8日集中考试的,考前填写并提交《南宁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性考试伤、病考生缓考、免考申请表》和提供病历或疾病证明等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30日前按属地上报辖区实验实践考试工作办公室,经同意后,可参加缓考一次。
5月1-5日,考生因突发伤、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2026年5月7-8日集中考试的,提交缓考申请材料,于5月6日下午下班前按属地上报辖区实验实践考试工作办公室,经同意后,可参加缓考一次。
5.免考。
(1)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
①因伤、病导致肢体功能障碍,丧失上肢运动能力或上肢协调性不正常,无法正常操作实验的;
②因伤、病需住院治疗,并提供县(市、区)、开发区级或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材料证明其无法参加5月7-8日和6月13日的考试。
(2)申请免考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①填写《南宁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性考试伤、病考生缓考、免考申请表》(附件1-3),并提供县(市、区)、高新区级或以上医院疾病证明材料(或县级以上残疾认定机构发放的残疾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学校撰写该考生在学校行为能力的说明材料,标题为《XX学校XX级考生XX的情况说明》。
③以上纸质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送辖区实验实践考试工作办公室汇总报审。由实验实践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核验该生是否符合免考的条件。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成绩评定为合格;不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将安排于6月13日14:30参加辖区组织的缓考。

参加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理化实验操作性考试。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附件1-4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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