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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广西省人民政府干部疗养院,1972年从中分设并独立建院。现增挂有广西中毒急救中心、广西化学物质毒性检测所、广西核辐射事故医学应急中心的牌子。是全国首家三级甲等职业病专科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职业病专科),广西尘肺病和中毒救治专科联盟牵头单位。是自治区级职业病诊断机构,并承担广西职业病防治质量管理中心职责;是具备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双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并承担广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职责;是广西备案项目最多、类目最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并承担广西职业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中心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规;
(二)符合各岗位对应的学历、专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科研能力;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仍处于禁考期的;
4.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报名时间:
临床医师岗(博士):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18:00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安排面试,具体以医院通知为准,岗位招满即止
其他岗位:即日起至2026年4月8日18:00止。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现行标准,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考评方案执行。
(二)依政策规定享受国家、自治区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工会福利、伙食补助、健康体检等福利。
(三)博士待遇面议。
五、其他事项
(一)岗位出现未招满的情况,医院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是否顺延补录并按照相关制度、程序办理顺延聘用。
(二)医师岗位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6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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