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公布在南宁市各界干部群众中引发热烈反响。
连日来,我市各族干部群众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内容,倍感振奋、充满期待。结合南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实践,大家畅谈心得体会,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这部法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时代首府南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起各族群众的磅礴力量。
铸魂聚民心 奋进新征程
基层社区和农村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阵地,也是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共同家园。
西乡塘区北湖街道明秀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杨芳洁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我们基层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明秀南社区一直秉持“秀美同心·和谐家人”的融居理念,不断打造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共同家园。就在前不久,明秀南社区获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近年来,社区通过‘空间零距离、服务零距离、交融零距离’的实践路径,构建起各族群众‘有事共商、有难共帮、有乐共享’的互嵌融居格局。”杨芳洁表示,社区将以法律为准绳,继续深化“红石榴共享空间”“长者饭堂”等惠民便民载体,把法治精神融入社区服务和社区文化活动中,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嵌入社区治理的每个细胞、走进各族居民的心里。
同样来自基层一线的良庆区那马镇坛良村党总支书记黄师强,对法律颁布充满期待。今年初,良庆区获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坛良村坛板坡作为良庆区乡村振兴与民族团结融合发展的缩影,见证了各族群众共同奋斗、共享成果的生动实践。“法律不仅是约束,也是引领。”黄师强说,“以前我们靠感情、靠传统维护民族团结,以后有了法律,我们的底气和抓手更足了。我们要把学习法律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结合起来,依托‘嘹啰山歌’等民族文化资源,把民族团结的故事讲好,同时把特色产业发展好,让各族群众的日子越过越红火,用实际行动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和民心基础。”
学法促交融 同心向未来
民族团结的最终落脚点,是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共赴美好未来。我市各族干部群众纷纷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以实际行动践行民族团结初心,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同心共绘南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蓝图。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施行,对中小学而言,既是行动指引,又是使命责任。”南宁市滨湖路小学副校长葛丽丽深有感触地说。作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南宁市滨湖路小学依托“梦想+”大思政育人体系,以“我的梦”融入中国梦的双向赋能,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校园落地生根。葛丽丽表示,学校将进一步把法治要求融入课程教学、校园活动和日常管理,持续抓实普法宣传与实践养成,引导全体师生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法治力量护航校园民族团结工作走深走实,用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民族团结故事,教育引导孩子们从小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做民族团结的小小“石榴籽”,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校园开花结果。
“法律为企业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发挥作用划定了‘责任田’,也注入了‘强心剂’。”广西华芯振邦半导体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熊薇在谈到法律即将颁布时难掩振奋。作为南宁市半导体产业的骨干企业,华芯振邦不仅专注于晶圆级封测领域的技术攻关,填补了广西相关行业领域的空白,还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互嵌式发展环境。目前,该公司少数民族员工占比达45.36%,公司通过构建“五芯协同”工作机制,让民族团结与科技发展同频共振。“我们将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指引,继续深化‘民族团结+产业发展’模式,不仅要让各族员工在技术攻关中共同成长,还要通过企业发展吸引更多上下游企业落户南宁,为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筑牢坚实的产业基础,让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熊薇表示。
齐心谋发展 谱写新篇章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民族团结的根基在于法治。司法机关和理论研究工作者作为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和参与者,对法律颁布有着更深层次的思考。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也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新的遵循。”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凌茵表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找准检察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结合点,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案件,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用心用情解决好各族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法治方式巩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让各族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南宁市委党校统战理论教研部主任韦自露曾获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她对法律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有着更深的理解。她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是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生动体现,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法治保障。”韦自露认为,作为党校教师,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把法律的精神内涵、核心要义解读好、阐释好。“我们要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引导各级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为推动首府南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来源:南宁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 郭少东 通讯员 韦尹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