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乐于奉献;
(二)40周岁以下(1986年3月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
三、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3月22日17:00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南宁市青秀区信访局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一、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行政管理事业,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专业要求:会计学类、财政学类、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审计学类,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
(四)大专以上学历(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入职前拿到毕业证书),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会计学类专业、有会计或出纳工作经验、掌握机动车驾驶技术优先;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
三、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3月27日17:00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青秀区工商业联合会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