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革新审核机制,激发部门内生动力
首次建立系统化、可量化的绩效目标评分标准,突破以往“代编代改”模式,将审核重心转向“引导自查”,通过反馈量化评分结果与扣分说明,促使预算部门自主查摆问题、主动思考改进方向,在完善过程中逐步把握绩效目标设置的内在逻辑与政策要求,切实增强“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责任意识。
二、多维量化标准,推动审核科学规范化
围绕绩效目标管理的核心要求,梳理历年绩效目标审改发现的常见问题,将审核内容归纳为完整性、规范性、适当性、相关性和可行性五大方面,进一步细分设置17条评分项,每项均配备典型案例说明。同时,为确保评分标准务实管用,组织四轮应用测试,合理优化各项评分标准权重分配,构建起多维度的量化评分体系,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提升绩效目标审核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三、深化审核模式,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一是审核范围“全覆盖”与“抓重点”相结合,在实现对市本级一级预算部门(涉密除外)全覆盖审核的基础上,将预算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纳入重点审核范围,共计审核项目933个,涉及预算资金超140亿元,确保审核样本兼具广度和深度。二是审核流程“闭环化”与“细辅导”并重,采用“两轮评分、分段推进”的闭环审核流程,即“初审—反馈—整改—复核”紧密衔接,初审后,将评分结果及具体问题“点对点”反馈至部门,并同步提供答疑与修改指导,助力预算部门精准完善。该审核模式实施后,绩效目标复核后得分上升项目占总数的60.2%,其中,得分上升10分及以上的项目占26.6%,复核后80分以下项目所占比重较初审下降11.2%,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