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招聘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校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二)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本批次公开招聘第一批校聘人员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财经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一批校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校聘B类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八)报名时应已取得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九)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如18-45周岁的,为1980年2月13日—2008年2月12日出生,18-50周岁的,为1975年2月13日—2008年2月12日出生)。(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5.现役军人;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9.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