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内容
在当年新设场所投资规模(包括设备投入、装修投入以及1年租金)达到6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开设连锁店5家以上(含5家)且每家年营业额达到30万元以上并纳入总部核算的,每新增1家连锁店且经营满1年,额外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受理条件
对社区综合服务类经营性服务业企业,在当年新设场所投资规模(包括设备投入、装修投入以及1年租金)达到60万元以上的。开设连锁店5家以上(含5家)且每家年营业额达到30万元以上并纳入总部核算的。
申报时间
2026-03-01至2026-06-30 23:59:59
政策依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