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信用修复服务便利度,切实解决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流程繁琐、耗时较长等问题,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南宁市范围开展信用修复“即申即修复”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信用修复“即申即修复”改革试点工作。
本次改革试点范围为因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在南宁市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
(一)已完成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补报年度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需通过线上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经营主体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统称“公示系统”)补报年报并提交公示→“公示系统”弹出“是否跳转至信用信息修复页面进行修复操作?”提醒→点击“是”→自动跳转信用修复界面→经营主体在“公示系统”上填写信用修复申请及签署承诺书并盖章上传→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即可完成信用修复,实现信用修复零工作日办结。
已补报年报的经营主体可以直接登录“公示系统”提交信用修复申请。
(一)本次改革试点范围仅限于因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在南宁市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对于不在改革试点范围的信用修复情形或不在南宁市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用修复。
(二)信用修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信用修复相关规定以外的修复条件,请广大经营主体切勿轻信第三方机构“有偿修复”“提前修复”“加速修复”等陷阱,以免上当受骗。
(三)本次信用修复“即申即修复”改革试点工作以2026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请广大经营主体及时补报年报信息。如需咨询信用修复“即申即修复”政策,请拨打电话:0771-5822620。
特此公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