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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宁多个小区的业主群里,“燃气表转得飞快”的抱怨正成为高频话题。有人晒出账单:过去一年燃气费仅600元,如今每月就要100元;有人发现100立方燃气的使用周期从5-6个月骤缩至2-3个月;更有业主直言“换表后燃气费直接翻倍”。这场由燃气表“更新换代”引发的民生争议,不仅关乎居民的钱包,更触及了公共服务领域中企业权力与用户权利的深层矛盾。

一、“被升级”的燃气表:便民工程为何变成民生痛点?燃气公司推广电子智能表的初衷,本是为了实现远程抄表、线上充值,提升服务效率。但在南宁的实践中,这项“便民工程”却异化为一场强制性的“换表运动”。不少业主反映,燃气公司以“旧表老化、计量不准”为由,要求用户更换电子表,且明确表示“换了就不能换回机械表”,如果不更换就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进行“断气”。这种“一刀切”的做法,直接剥夺了用户自主选择计量方式的权利,无比的强势和冷漠!
大批量的膜式燃气表全面更换,其造成的浪费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政策完全相悖。JJG577-2012膜式燃气表计量检定规程规定到期必须更换,其理由是该燃气表内部可能存在配件老化和漏气的情况。那么该燃气表老化后不能使用,是以实际状况为准,还是以使用年限进行一刀切?原国家质监总局批准发布的该计量检定规程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如果通过检测,发现用户此前一直使用的模式燃气表不存在老化和漏气的情况,是否也要强制性更换为智能燃气表?谁来进行检测?谁来为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公平性负责?从用户反馈来看,智能电子表的“快转”并非个例。同一栋楼、同一使用习惯的家庭,在换表后普遍出现燃气消耗量翻倍的现象。更值得警惕的是,有业主提到“涨价第一天就被多扣钱”,投诉后才恢复正常,这背后暴露出计量设备可能存在的技术漏洞,甚至人为操控空间。当“智能升级”的名义掩盖了计量失准的问题,当便民服务异化为强制消费,公共服务的本质已然发生扭曲。二、用户的选择权不应被技术升级垄断与无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燃气用户有权对燃气计量装置的准确性提出异议,并要求进行检定。然而在南宁的换表事件中,用户不仅失去了对计量方式的选择权,连最基本的异议权也被架空。燃气公司以“旧表已淘汰”“系统不支持”为由拒绝换回机械表,本质是用技术标准替代了法律赋予用户的权利。膜式机械表作为成熟的计量工具,其稳定性和透明度经过了市场长期检验。相比之下,电子智能表依赖供电和网络,一旦出现故障或后台数据异常,普通用户难以察觉和举证。重庆燃气集团因类似问题被查处的案例,正是这一风险的现实警示。在公共服务领域,技术升级的目的应是提升用户体验,而非剥夺用户权利。燃气公司不能以“智能化”为借口,强制用户接受可能存在计量偏差的智能电子表,更不能用“淘汰旧设备”的话术,掩盖其垄断经营下的利益诉求。用户的选择权,是衡量公共服务是否合格的底线标准。三、谁来守护民生计量的公平?南宁燃气换表风波的发酵,暴露出监管层面的多重漏洞。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对燃气计量装置的检定缺乏常态化监督,导致电子表的准确性无法得到有效验证;另一方面,物价部门对燃气公司的变相涨价行为未能及时介入,使得用户的投诉往往石沉大海。当企业的商业利益与公共服务的公益属性发生冲突时,监管的缺位必然导致民生权益受损。更值得反思的是,在燃气这样的垄断行业中,用户的议价能力本就处于弱势。如果监管部门不能及时介入,建立有效的权利救济机制,类似“强制换表”“计量失准”的问题还会持续上演。只有通过完善立法明确用户的选择权,通过强化监管保障计量的公正性,才能让公共服务回归“以人为本”的本质。四、技术应服务于人,而不是制造争议南宁燃气换表事件不是孤立的个案,它折射出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公共服务的普遍困境。技术本身并无对错,关键在于掌握技术的企业是否坚守了服务民生的初心,在于监管部门是否履行了守护公平的职责。对于燃气公司而言,尊重用户的选择权、保障计量的准确性,是赢得信任的前提;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畅通用户维权渠道,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底线。只有让技术真正服务于人,让权利真正掌握在用户手中,这场“换表风波”才能真正平息,民生福祉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只换不修”或“不坏也换”背后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南宁燃气公司关注到市民的反映,为什么不继续更换新的膜式机械燃气表,反而一定要强制性更换智能电子燃气表呢?到底是为了管理和计量方便,还是为了新表上那“跳跃”的数字和市民口袋里的那几个钢蹦?现在的老百姓已经活得很艰难了,请不要雪上加霜!
近日,部分市民留言反映,在膜式机械燃气表更换为智能物联网表后,遭遇了预购气量“被贬值”、用气量凭空缩水的不公平待遇。本应是提升服务、便民惠民的智能表升级工程,却因燃气公司单方面变更计费规则、叠加气价上调,演变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生纠纷。从微信公众号留言、社交平台热议,民意汹涌,而南宁燃气始终回避核心问题、拒不回应,反而在后台投诉公众号文章侵权。那这起民生争议背后,存在什么样的计费陷阱与违约真相呢?


本次争议的核心,是机械表与智能表两套完全不同的计费逻辑,以及燃气公司未经用户同意,强制将存量气量折算为金额的霸王操作。
换装前,南宁居民使用的膜式机械表、IC卡表,执行“按量扣减”规则:用户以2.77元/立方米(第一阶梯)的价格提前购买燃气,表内显示剩余气量,每使用1立方米,直接扣减1方气量,与后续气价调整无任何关联。已全额付款的预购气量,是用户完成合同义务、依法享有的既定财产权益,涨价不溯及已购气,是全国燃气行业通行的合规准则。
2025年10月,南宁市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市区居民管道燃气第一阶梯价格由2.77元/立方米上调至3.07元/立方米,涨幅0.3元。与此同时,南宁燃气大规模推进老旧机械表更换智能表,部分市民换表后其存量气在转换时遇到一个颠覆性的操作:将用户旧表内剩余气量,按2.77元/立方米统一折算为现金余额存入智能表,智能表仅记录金额、不保留气量,但用气时按新价3.07元/立方米实时扣减余额。很多市民反映多次拨打12345政务热线投诉才把气量补回来。

这一转换,直接造成用户权益受损:以旧表剩余100立方米气量为例,换表前价值277元,可足额使用100方;换表后折算为277元余额,按3.07元/方扣费,仅能使用约90.2方,凭空减少近10方气量。囤气越多、剩余气量越大的用户,亏损越严重。这种操作到底是部分市民偶然的遭遇还是燃气公司的普遍性行为目前不得而知。
很多网友在后台留言或者发私信反馈:“提前给孩子上学、老人居家预存了几百方气,换表后少了几十方,血汗钱凭空蒸发”“换表前不告知计费模式变更,不签补充协议,直接强制转金额,这是明抢”“机械表安安稳稳,智能表越换越贵,便民工程变成宰客工具”。市民普遍认为,燃气公司利用换表机会,将气价上涨的成本,非法转嫁给已履行付款义务的消费者,属于典型的与民争利。
二、单方面变更合同,格式条款无效且涉嫌违法针对此次换表计费争议,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分析,燃气公司的个别行为已突破民事合同、消费者权益、价格监管、燃气管理多条法律红线,并非“企业自主经营”,而是违法违约行为。
(一)违反《民法典》,擅自变更合同,违背公平与全面履行原则
用户向燃气公司购气,双方成立供用气民事合同,用户支付价款,燃气公司交付约定数量的燃气,是合同核心权利义务。
1、 《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燃气公司如将“按量交付”单方改为“按额结算”,将导致用户已购财产贬值,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构成显失公平。
2.、《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用户已全款购买固定气量,燃气公司负有按原数量、原单价持续供气的法定义务,无权单方将气量货币化,更无权以新价抵扣存量气。
3、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该条款明确:价格调整仅对调整后新发生的交易生效,对已付清全款、已成立的存量气交易,无溯及力。
4、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燃气公司如强制折算、扣减气量,就构成根本违约,应向用户返还多扣费用,恢复按量计费。(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公平交易权、知情权,格式条款无效燃气经营属于公用事业服务,用户是消费者,受消保法严格保护。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获得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燃气公司如设置“气量转金额”的强制规则,无选择权、无救济渠道,属于强制交易,计量结果不公,直接侵犯公平交易权。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燃气公司如单方改变履约方式,无合法依据,无用户合意,属于违法履约。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该内容无效。(三)违反《价格法》,违背价格调整不溯及既往原则,扰乱价格秩序1、《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南宁市发改委的调价文件,仅规定2025年11月1日后的新购气执行新价,未授权任何企业对存量已购气追溯调价。
2、 价格法的核心原则是新价不溯及既往,保护已完成交易的稳定性与消费者的信赖利益。

三、万千用户诉求明确,汹涌的民意燃气公司请勿漠视梳理市民诉求,核心主张清晰且合法:立即停止将存量气量折算为金额的违规操作,将智能表内余额按原购气价2.77元/立方米,折算回剩余气量,恢复按量扣减;对已按新价多扣减的气量/费用,全额退还、补足气量;公开道歉,修正智能表计费系统,提供“按量计费”与“按额计费”的自主选择权;接受市场监管、价格、发改部门的监督检查,纠正所有违法违约条款。对比全国多地做法,南宁燃气的操作堪称另类:三明、威海、重庆等城市均明确,预付费表用户已购买的存量气量,价格上调后不追溯、不折算、依旧按原气量使用,这是合规通行做法。而南宁燃气无视行业惯例、无视法律规定、无视市民呼声,面对舆论监督与群众投诉,仅以“系统设置”“公司规定”搪塞,无任何整改动作,尽显垄断企业的傲慢。燃气是基本民生刚需,燃气企业手握区域垄断经营权,肩负公共服务职责,而非逐利商人。智能表升级的初衷,是降低抄表成本、提升服务效率,而非借机设置计费陷阱、侵害用户权益。从网友当前反馈内容看,南宁燃气涉嫌将“便民工程”异化为“侵权工具”,用技术升级掩盖规则不公,用单方强制取代平等协商,用企业规章对抗国家法律,不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更严重伤害市民情感,透支政府公信力。汹涌的民意,不是无理取闹,而是守护合法财产的正当诉求;合法的维权,不是对抗企业,而是督促企业守法律、讲公平、尽责任。我们呼吁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迅速介入立案调查,守护民生底线,维护法律尊严。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南宁燃气,请不要无视汹涌的民意,更不要在违法违约、与民争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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