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温馨提醒
市民朋友们:
为了切实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大气环境污染,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规划内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现将南宁市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禁放区要求
禁放区范围内全天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有关处理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三、举报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对违反禁燃限放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举报可拨打报警电话110。
禁放区、限放区范围图扫码可获取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
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
来 源 |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 辑 | 覃贝贝
责任编辑 | 刘娟文
审 核 | 梁海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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