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
1. 身份资质:持有《退役证》或相关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记录,退伍手续齐全且档案完备。
2. 年龄放宽:18周岁以上(以报名截止日计算),年龄上限放宽至40周岁(普通招聘为35周岁)。
3. 学历灵活: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即可报考,需承诺在首次劳动合同期(3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按期取得者不予续聘。
4. 政治素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经历。
5. 身体条件:
(1)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精神病史等影响履职的疾病,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特殊标准》相关要求;
(2) 无色盲、色弱,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小数视力0.6),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3)无纹身、无影响面容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体态端正;
(4)能适应24小时轮班制及高强度应急处置工作,抗压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