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记者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一桩由公职人员牵头、针对上级领导的非法跟踪偷拍案已正式移送法院审查起诉,涉案的南宁老干部局原科长苏某及周某1、周某2兄弟三人,将于1月28日在青秀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这场耗时半年的“举报行动”最终未能如愿拍到所谓“违纪证据”,反而让三人因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追责。
事件的起因源于工作中的积怨。时任南宁老干部局党建服务科科长的苏某,长期认为局长丁某在工作安排上对其“不公”,心怀不满的他在与朋友周某1闲聊时,意外提及自己对丁某与女下属肖某存在“不正当关系”的怀疑。两人一拍即合,商议通过跟踪偷拍的方式固定“证据”,意图向相关部门检举,借此发泄私愤。
2024年12月,这场非法取证行动正式启动。作为核心策划者的苏某,利用职务便利率先提供了关键信息——丁某与肖某的车牌号、家庭住址、日常通勤路线等个人隐私,为后续跟踪提供了便利。周某1随后拉来自己的弟弟周某2入伙,三人组成了分工明确的“偷拍小组”:苏某坐镇后方统筹指挥,周某1负责联络协调与情况汇报,周某2则承担具体的跟踪与技术操作。
为提升“取证”效率,周某2在2025年4月通过网络购买了一款GPS定位器。据知情者透露,首次安装过程颇具波折,周某2趁丁某停车办事间隙试图将定位器安装在车底,却因过度紧张导致工具掉落,险些被路人发现。最终他选择在深夜无人的停车场,将定位器偷偷粘贴在丁某汽车的保险杠底部,才算完成部署。此后数月,周氏兄弟通过手机APP实时监控定位信息,累计非法获取丁某的车辆行驶轨迹、实时位置等敏感信息达117条,周某1则每天定时向苏某汇报跟踪进展。
但单纯的轨迹监控并未带来“突破性进展”,三人决定升级装备。2025年7月,周某2再次网购3个高清摄像头,与哥哥周某1一同潜入南宁市祥宾路某生活区——丁某与肖某常出入的地点。两人趁凌晨时分,将摄像头分别安装在该小区4栋的楼道天花板及外围栅栏处,试图全方位捕捉两人同框的“证据”。安装过程中又出纰漏,周某1踩凳安装时不慎摔倒,摄像头掉落险些砸到路过邻居,情急之下他谎称自己是物业工作人员安装防盗设备,才勉强蒙混过关。
然而这场持续半年的“精心布局”,最终却沦为一场乌龙。警方核查后确认,三人拍摄到的21段视频与17张照片,仅记录了丁某与肖某正常出入生活区、楼道及出租房的场景,并无任何能够证明“不正当关系”的不雅画面。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其中一段被周某2误认为“关键证据”的视频,实为肖某与丈夫同行的日常场景,三人白忙活一场却未获任何有效线索。
丁某在日常出行中逐渐察觉异常,频繁感觉被人尾随,且车辆底部偶尔传来轻微电子声响。2025年10月,丁某选择报警。警方通过技术侦查迅速锁定了GPS定位器的信号来源,顺藤摸瓜查清了三人的非法行为。10月8日、9日,周某1、周某2与苏某先后被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5日经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三人于次日被执行逮捕。
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苏某、周某1、周某2三人以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累计获取行踪轨迹信息超百条,已构成“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于2026年1月5日正式向法院移送起诉。
目前,涉案的原局长丁某已调离原工作岗位,关于其是否存在违纪行为及后续处理情况,现任局长肖某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拒绝回应。苏某的父亲在接受采访时仍为儿子辩解,称据律师阅卷笔录显示,苏某并未起主导作用,仅提供了车牌号,未实际参与偷拍。
这场由私人恩怨引发的非法取证案,即将在法庭上迎来最终判决。法律界人士提醒,公民即便发现公职人员存在违纪违法嫌疑,也应通过信访、举报等合法途径反映,擅自采取跟踪、偷拍、安装定位器等非法手段,不仅无法达到维权目的,还可能触犯法律,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