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3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暂停业务办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行为,督促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法律法规,提高检验业务办理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全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联网监管实施办法》,决定对机动车检验检测存在违规行为的3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具体如下:
一、防城港市宏安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打印检验合格标志3个工作日(2026年1月12日至1月14日)。
二、防城港市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打印检验合格标志3个工作日(2026年1月12日至1月14日)。
三、上思县卓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打印检验合格标志3个工作日(2026年1月12日至1月14日)。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