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重磅消息:南宁市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全面启动

近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面启动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这标志着南宁市2026年度职称评审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紧接着,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7月31日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南宁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对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的评审范围、对象、条件和申报途径作出明确规定。
本次职称评审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自由职业者开放,符合基本条件、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均可依规申报,进一步拓宽了申报覆盖范围。
二、谁能申报?谁不能申报?

根据通知,以下人员可以申报:
在南宁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
以下情形不得申报: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
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处分处罚仍在影响期内
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
根据南宁市卫健委副高级职称评审通知,卫生系列还有额外限制:
当年发生医疗差错的(以发生的时间为起算点)
发生医疗事故未满2年的(以发生的时间为起算点)
⚠️ 特别注意: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不是申报前没事就行——申报后出了事,照样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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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条件核心变化:破除“唯论文”

本次评审通知明确,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按桂职办〔2023〕28号文件规定执行。
最值得关注的变化是——全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 。根据桂职办〔2023〕28号文件,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已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
申报人员应提交不少于3项(每项不重复) 的标志性工作业绩代表作。以下成果均可作为代表作:
临床病案报告
手术/操作视频
应急处置报告
科普文章/科普专著
国家发明专利
科研课题
论文不再是硬门槛。
四、新冠一线人员优待政策

根据南宁市卫健委副高级职称评审通知,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2022年12月7日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前认定),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可以比正常年限早一年申报副高或正高。
⚠️ 重要提醒:认定时间以2022年12月7日为分界线——在此之后认定的,不享受该政策。
五、申报途径与重要提醒
申报平台:
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逐级审核后报送至南宁市卫生系列职改办
统一通过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nanning.gov.cn)网上办事大厅申报
⚠️ 关键提醒:
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后,需随时关注申报系统的审核反馈消息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南宁市卫生系列职改办将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另外: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 附件文件
📄 南宁市人社局通知: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查看原文:rsj.nanning.gov.cn
📄 南宁市卫健委副高级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度南宁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查看原文:wjw.nanning.gov.cn
📄 自治区评审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评价)条件(试行)》(桂职办〔2023〕28号)👉 查看原文:wsjkw.gxzf.gov.cn
📄 自治区高级通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26〕21号)👉 查看原文:wsjkw.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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