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用品、床上用品(床铺尺寸为0.9米×1.9米;特长身高学生需与学校具体对接,另行规定)、洗漱用品、蚊帐(通风透气、透明可见,不能使用床罩或蒙古包款式)、蚊帐杆及其他生活用品(以上物品,可在行李箱和行李袋上张贴好新生姓名)。
1.学生着装以朴素大方为准,不符合学生身份的服装不建议带入学校。
2.男生不留长发,前不遮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不留怪发型。
3.女生不涂脂抹粉,不化妆,不染发,不梳理怪发型。
4.男女生均不得佩戴各类首饰。
2021年1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规定:禁止学生将智能手机或相应的电子产品(如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带入校园。校园内禁止擅自使用手机(包括老人机、电话手表);如有特殊情况,申请携带手机入校的学生,需提前向班主任提交申请,经由家长同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带进校园,进校后及时交由班主任保管。
1.关于缴纳学杂费,开学后班主任另行通知(可以扫码,也可以工商银行转)。
2.关于团组织关系交接,开学后团委另行通知(开学第一周,会有团委干部负责通知各班团支书,团组织关系转到:广西区-南宁市-市教育局-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2026级xx班团支部。务必要申请转到自己对应的班级,以免自误)。
3.学生需使用本人或家长的工商银行卡以便开学后绑定校园一卡通消费,打餐无需带卡,刷脸支付即可(具体事宜请查阅《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学生办卡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