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处分;
2.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音乐、舞蹈、美术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3.性格开朗,有良好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勤奋好学,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5.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6.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1.学历不限,年龄要求45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服从安排、踏实肯干,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具备团队意识,严格遵守各项餐饮安全操作。
3.有较好的烹饪技术,有较强的沟通、合作、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有健康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