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清晨,广西南宁一对21岁双胞胎姐妹家中遭遇行凶,造成一死一重伤,行凶者为妹妹交往仅三个月的男友林某康,相关行政诉讼二审于2026年6月17日下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据家属介绍,林某康与妹妹何敏交往期间控制欲极强,多次实施施暴、拍摄裸照行为,还以其家人安全进行威胁,何敏将其微信备注为 “疯狗”。2024年9月22日,林某康破窗闯入姐妹住处,持菜刀威胁并强行带走何敏,姐姐阻拦时遭掌掴。江南公安分局沙井派出所出警处置,后对林某康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并罚款五百元。
林某康曾带走何敏
拘留期满释放五天后,林某康持续骚扰何敏。2024 年 10 月 13 日,何敏遭林某康殴打致鼻中隔骨折,当晚在朋友陪同下两次报警,辖区西乡塘公安分局上尧派出所组织双方调解,二人签订调解协议,约定林某康赔付医药费、归还欠款,互不追究责任,当日清晨 5 时双方离开派出所。

9月22日,林某康破窗入室
离开不足两小时,林某康购置水果刀,清晨 7 时踹门闯入姐妹住所,持刀捅刺姐姐何婷致其重伤二级,随后带走何敏。当日中午,何敏被发现坠亡于小区三楼平台,鉴定结论为高坠死亡。2025 年8月8日,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林某康提起公诉,该案一审开庭后尚未宣判。受害者父亲认为,辖区两家公安分局接处警存在履职疏漏,未完整核查相关情况,调解处置不当,最终酿成悲剧,就此分别提起行政诉讼。
两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均认定,西乡塘、江南两家公安分局执法存在违法或不当情形,但接处警行为与何敏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驳回家属行政赔偿诉求。受害者家属表示,事发两年家庭失去收入来源,背负高额医疗费、律师费,重伤的姐姐因资金不足无法开展术后康复。
目前,针对江南公安分局的行政诉讼二审如期开庭,家属期盼案件相关事实能够完整查清。
来源: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