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26年6月3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者须将《南宁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上半年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职称、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与附件3(须为EXCEL格式)一并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并将邮件名称及报名材料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用人单位+姓名”。
报考01-09岗位的报名材料请发送至邮箱:nsdzp@nnnu.edu.cn。报考10-11岗位的报名材料请发送至邮箱:gxsyfxzp@126.com。
3.报名要求
(1)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截止前3个月以内;
(2)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相同效力证明材料上记载的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需同时提交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二)资格审查、缴费
1.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的报名信息和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在我校网站和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材料内容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2.缴费。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50元/人。缴费的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在我校官网发布公告,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各岗位应聘人员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01-05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一定数量需增加笔试,如报名成功人数未超过设置的数量而无需增加笔试的,按规定退回考试费。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招聘的,按规定审批后决定是否开考,并发布变更公告(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