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省会、首府、州府都指向同一种身份——一个地方的行政中心,也就是政府驻地。可为什么叫法不同?三种称呼背后,藏着一套严密的国家治理逻辑。
▲至元十一年(1274年)始置行省行政区划
普通省的行政中心——省会
先看最常见的“省会”。我国大部分省份,省级行政中心都叫“省会”,比如,云南省会是昆明,四川省会是成都。
“会”有汇聚、总汇的意思,这个称呼可以追溯到元代的行省制度。元朝设立“行中书省”作为最高地方行政机构,“省”成为中央在地方的最高治理单元,省会作为全省的官署、政务、文书都集中驻扎的那座城市,就逐渐被称为“省会”。这个叫法历经明清两代,一直沿用至今。
▲强省会战略是欠发达地区的通用发展策略
“省会”通常是一省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代表着一省的形象。正因如此,全国不少省份实施强省会战略,四川、湖南、湖北等中西部省份,省会GDP首位度高达25%以上,是全省虹吸效应最强的城市。
自治区的行政中心——首府
再看自治区,情况就不一样了。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这五个省级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全部叫“首府”。南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呼和浩特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
省会和首府称呼的差别,核心在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城市风光 I 朱其芳 摄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单一制国家,少数民族聚居区依法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这与古代的羁縻制度、土司制度有本质不同——后者是封建王朝对边疆的间接管理,而今天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制度安排。将自治区最高行政机关的驻地称为“首府”而非“省会”,正是以制度化的方式,突出和尊重这些地区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政治地位与文化传统。
“首”代表本行政区划内唯一的最高治所,与“府”字连用,共同构成民族自治地方的专属称谓。与普通省会比,首府同样是政治、文化、经济、科技、教育的中心,有的还是交通和军事枢纽,但名称上的差异,是国家治理体系对多民族国情的一种回应。
自治州的行政中心——州府
在省或自治区之下,还有一类特殊的地级行政区——自治州。比如湖南省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新疆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及云南省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自治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级别相当于地级市。既然建制叫“州”,它的行政中心也就很自然地与建制匹配,称为“州府”。
这个称呼点明了“自治州”的行政级别,也标识了它的自治属性。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一一州府蒙自 I @娇点红河 胡艳辉 摄
以红河州为例,州府设在蒙自市,这里就是全州的政治、经济(目前不是)、文化中心。需要强调的是,红河州的州府并非一直就在蒙自——它原来在就在蒙自,后来迁到工矿城市个旧,2003年为了寻求更开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均衡的地理位置,才回迁至坝区城市蒙自。一个州府的迁移,反映的正是地区发展战略的调整。
中国大陆目前共有30个自治州,有的在省之下,如云南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府大理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州府文山市),有的在自治区之下,如新疆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府库尔勒市)。不管哪种情况,它们的行政中心都统称为州府。
无论是“省会”“首府”还是“州府”,称谓的差异,是从古代“行省制”、“府署制”延续至今的行政文化脉络,更是现代中国在单一制国家结构下,将历史传承、民族区域自治与行政区划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