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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聘用文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工作职责:依照有关规定主要从事各类检察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强;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心理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法律相关专业或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5月7日至2008年5月7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因违纪违规、工作失误等造成重大损害及其他不宜担任聘用文员的情形。
三、报名方法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407政治部(武鸣区城厢镇红岭大道6号),招聘咨询电话:0771-6213185。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聘用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亲自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有关证书、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受过表彰的应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报名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此次聘用文员应聘者须携带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报名时开展现场实质性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综合成绩排名第一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本院统一组织开展体检及考察工作,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与聘用文员签订聘用合同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执行武鸣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特此公告。
附件: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聘用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5月7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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