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将维护生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南宁市作为广西首府和“中国绿城”,地处珠江流域上游,是我国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关键节点,肩负着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重大政治使命。近年来,南宁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生态本底优势,以美丽南宁建设规划为引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健全生态治理体系,全方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奋力谱写新时代美丽南宁建设新篇章。
一、强化责任,坚定政治担当
南宁市森林覆盖率达48.88%,湿地总面积10.05万公顷,境内邕江、武鸣河等39条流域面积超200平方公里的河流纵横交错,747座水库星罗棋布,水资源总量达140亿立方米,形成了“山为屏、水为脉、林为衣、城为景”的独特生态格局。
南宁市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将生态安全置于发展全局的核心,科学构建了“一屏一带两片十廊”的生态保护空间格局,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完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科学布局,为美丽南宁建设夯实了不可逾越的生态安全空间根基,切实肩负起维护区域与国家生态安全的时代使命。
二、守护碧水清流,构建水生态安全防线
南宁市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统筹推进流域治理、水源保护、黑臭水体整治,构建“江河安澜、碧水绕城”的水生态安全体系。在流域安全上,推进老口、邕宁水利枢纽梯级调度,将城市防洪标准提升至200年一遇,打造百里邕江景观带,串联15个公园、90多处亲水平台,实现防洪安全与生态宜居有机融合。
在流域治理上,南宁市聚焦邕江等重点流域,实施上下游贯通、左右岸协同的一体化治理,创新“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长效管护”模式,那考河从昔日臭水沟蝶变为全国美丽河湖,建成区38段原有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治理经验在全国推广。在水源保护上,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并严格饮用水安全管理,市县两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建成大王滩、西津等重要湿地保护工程,修复湖库缓冲带,保障水生态系统健康。截至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50处广西幸福河湖,邕江、那考河被评为全国美丽河湖,“人水和谐、城水相融”成为南宁鲜明标识。
三、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擦亮“南宁蓝”城市名片
南宁市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颗粒物和VOCs来源解析,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系统推进工业源、移动源、面源协同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的跨越;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大力开展小锅炉淘汰、VOCs源头治理、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善移动源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工作;调整优化秸秆禁烧区范围,按照“以禁促用”原则管控;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极大提升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燃放以及扬尘管控效能。
“十四五”期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6.2%以上,PM2.5平均浓度降至25.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气零发生,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前列,省会城市排名稳居第六,“南宁蓝”名片常亮常新。
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证土壤环境安全稳定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南宁市深入开展农用地重金属溯源排查,推进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控化肥农药使用量,保障农用地安全利用;大力推行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单位名录,强化日常监管检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米袋子”“菜篮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南宁市推进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畜禽养殖污染、非法倾倒固废问题等专项整治,建成全区首个市级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一张图”管理系统,实现闭环管控;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38.64%、86.65%,实现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零填埋,垃圾分类工作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五、厚植绿色底蕴,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南宁市全面落实林长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构建稳定高效的林草生态系统;持续开展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和碳汇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系统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持续提升。
南宁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与废弃矿山修复,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1座、自治区级19座,南宁园博园矿坑生态修复项目入选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完成23个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有效提升区域水土保持能力。同时,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指引,打造“一江穿城润、二山隔江涵、三级绿道串、百里郊野环、千园蓝绿链、万花季季开”的园林格局,让“推窗见绿、出门入园”成为市民日常。
六、坚持绿色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南宁市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在产业转型上,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装机容量持续提升。截至2025年底,全市有25家国家级绿色工厂、59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4家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绿色园区、3家自治区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45种自治区级绿色设计产品,居全区首位。
在城乡建设上,推进海绵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推广绿色建筑、低碳交通,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在乡村振兴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发展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同时,依托平陆运河(南宁段)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廊道,推动区域生态共建共享,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生态化发展。
七、深化系列改革,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南宁非一日之功,必须健全环境法治保障和环境治理体系。南宁市颁布实施《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10余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基础;出台《南宁市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不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南宁市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形成职责明确、协调一致、运转高效、合力推进的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狠抓突出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1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777件群众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建成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库、专家库,认真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和赔偿机制,加大生态保护投入,提升生态修复、污染防治能力。同时,坚持全民共治,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决策、监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让生态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安则城市安。南宁市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基石,以推进美丽南宁建设为目标,在守护绿水青山中践行初心使命,在推动绿色发展中彰显首府担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南宁市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更高的标准守护绿水青山,以更实的举措筑牢安全屏障,以更强的担当谱写发展新篇,奋力打造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典范,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南宁力量。
来 源 |《南宁日报》2026年4月25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