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为客观阐述地方民俗,以便于历史研究。不涉及封建迷信,无不良引导。
一、历史由来
拾骨葬,又称捡骨葬、二次葬,是广西地区流传最为久远的丧葬习俗之一。关于这种葬式的最早文字记载,见于战国时期的《墨子》一书。《墨子·节葬》篇中写道:“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据学者考证,“楚之南”按方位考之,当在今湖南南部和广东、广西、贵州一带,这正是古代壮族先民居住的地方。这段记载被认为是壮族拾骨葬的最早记录,说明这种葬俗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存在。
从考古发现来看,拾骨葬的历史还可以追溯得更远。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广西地区的考古发掘提供了大量实物证据。桂林甑皮岩洞穴遗址中发现的先人骸骨,经考古学家断定,在原始社会时期就已经流行二次葬的丧葬方式。武鸣岜马山岩洞葬的发掘也证实,当地所行的二次葬俗是土生土长的,而非外地传入。西林县普驮铜鼓墓的发现更为典型,考古学家推断这是一种葬式隆重的“二次葬”,可见当时的人们对于这种葬式十分重视。
这些考古材料表明,拾骨葬在广西地区有着深厚的本土渊源,其形成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学者们普遍认为,拾骨葬起源于壮族先民的灵魂不灭观念,形成于新石器时代的母系制社会时期。
唐宋以来,拾骨葬在壮族地区盛行开来。明清时期的地方志对此多有记载。清乾隆《庆远府志》提到南丹、东兰等地瑶壮民族的葬俗,民国《上林县志》也记载了明代县境壮族的火化捡骨之举。这些文献记录说明,拾骨葬在广西各民族中流传已久,成为这一区域带有普遍性的丧葬传统。
二、成因分析
拾骨葬之所以在广西地区长期延续,是由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其一,与民族迁徙的历史密切相关。广西地区历史上是多民族迁徙、交汇之地,尤其是客家人的迁徙历程,对拾骨葬的延续起到了重要作用。客家人本是中原汉人,因躲避战乱而不断南迁,他们不论迁往何处,往往由男子用陶罐装上祖先遗骨同行,待定居后再择地另行安葬,以免远徙他方无法返回故里祭坟。这种迁徙背景使得拾骨葬成为一种实际需要的丧葬方式。桂东南地区的社会结构多样,其风俗文化受到多民族文化和以客家文化为代表的移民文化的影响,二次葬葬式在民族迁徙和社会变革中不断发展演变。
其二,与灵魂观念和祖先崇拜密切相关。壮族先民认为,人死后血肉属于阳世,容易腐烂,而骨骸属于阴世,是灵魂的归宿。待皮肉腐烂后捡骨重葬,才能帮助先人的灵魂从地下回到地面,以便他们逢年过节时能回家与亲人团聚。这种灵魂不灭的观念,使得拾骨葬成为寄托希望于来世的一种仪式。同时,拾骨葬也是壮族近祖崇拜必不可少的仪式,体现了“事死如事生”的传统观念。
其三,与民族文化的延续性有关。广西地区社会发展的特殊性和民间文化的特点,使得二次葬得以长期延续。学者研究指出,二次葬现象在壮族及其周边民族社会中长期存在,很大一部分原因应归咎于壮族古代社会自身发展的特殊性。与中原地区相比,广西地区的宗法制度和礼教影响相对薄弱,民间传统得以较为完整地保存。
三、具体流程
广西拾骨葬有一套完整的仪式流程,各地在细节上略有差异,但基本程序大体一致。以下根据《广西通志·民俗志》及相关的田野调查资料,对拾骨葬的具体流程进行客观阐述。
(一)初次安葬
人死之后,先进行初次安葬。死者殓尸入棺,择地挖穴,将棺材埋入土中。这次安葬较为简单,有的不起坟莹,也不立墓碑。初次安葬的深度通常较浅,以便日后掘墓开棺。在一些瑶族地区,初次安葬还有“停棺捡骨葬”的形式,即将棺木抬到村外附近的山坡上停放,搭盖临时性的茅棚遮盖棺材,待二三年尸肉腐烂后再开棺捡骨。
初次安葬后,需等待三至五年,待尸体软组织腐烂殆尽,方可进行二次葬。这一时间间隔被称为“长阈限”期,不仅是肉体腐烂的过程,也是丧葬仪式的过渡阶段。
(二)捡骨前的准备
捡骨通常选择在秋冬干燥季节或清明节前后进行。事前需准备专门盛放骸骨的陶瓮,这种陶瓮高约二尺,直径一尺余,有盖,有的外表还有浮雕图案并涂有金黄色的釉,俗称“金坛”或“金冢”。
由死者的亲属和亲戚,以及一位有经验的老人共同去捡骨。出发前,要请风水先生或道公择定吉日。在壮族地区,如果一时没有选好吉日,也可以先将金坛暂时安放于村头的闲置屋或山洞中,待择得吉地后再行下葬。
(三)开棺捡骨
到达坟前,先点香烛,摆鸡、猪肉、糯米饭等供品,跪拜祭奠,向亡灵诉说捡骨之意。这一仪式旨在告知先人即将为其迁葬,求得亡灵的理解与庇佑。
祭拜之后,开始破坟开棺。打开棺材盖后,由经验丰富的老人动手捡骨。捡骨有严格的顺序要求,一般是从脚骨开始,依次向上捡取,最后捡头颅骨。捡出的骨骸需要用纸擦净,有的地方还用山茶油拭擦或用火烘干。在仫佬族地区,有的要用枫树叶煎水洗骨。
(四)装坛入瓮
骨骸擦拭干净后,按人体骨骼结构顺序重新放置于金坛之中。装入的顺序与捡取时相反,是从脚骨开始,依次向上,最后放入头颅骨,使骸骨在坛中保持蹲坐的姿态。这种装坛方式被称为“屈肢蹲葬”,与广西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的葬式有着渊源关系。
金坛内一般不放任何陪葬品。装坛完毕后,盖上坛盖,有的地方会在坛盖内侧用毛笔写上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日等信息,以备后世辨认。
(五)二次安葬
金坛封好后,由长子或长女背往新墓地埋葬。新墓地通常是事先选定的家族墓地或风水宝地。到了墓地,将金坛放入事先挖好的墓穴中,垒土为坟,有的还要筑墓台、立墓碑。这次安葬比初次葬更为隆重,坟墓也更为堂皇。
在一些瑶族地区,还有将骸骨分散埋葬的习俗。如防城部分瑶族,破坟开棺捡骨后,会将骸骨分散安葬。而金秀部分瑶族的做法又有不同,他们在初次葬时采用火葬,待棺材与尸体烧为灰烬后,孝子将死者头颅、胸、四肢等部位的骨灰各捡一些装入陶罐中安葬,其余的骨灰则就地掩埋。
(六)葬后事宜
二次安葬完成后,整个丧葬仪式才算最终结束。此后,后代子孙便在每年清明节前往新墓祭扫。有的壮族地区,为了能够找到风水宝地,不辞辛劳,迁葬多达数次。
仫佬族在捡骨重葬时,有的要将亲生子女的手刺出血擦在骨上。毛南族开棺捡骨时,要用白布遮棺,忌讳见天,然后将捡出的骸骨放入一小木棺内,觅地重葬。这些细节差异,反映了广西各民族在拾骨葬习俗上的多样性与独特性。
结语
拾骨葬作为广西地区一种古老的丧葬习俗,从《墨子》的最早记载,到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发现,再到唐宋以来的盛行,直至今日仍在部分地区的民间留存,走过了数千年的历史。这种葬俗的延续,与民族迁徙的历史背景、灵魂不灭的传统观念、祖先崇拜的宗教信仰以及地方社会的发展特点密切相关。其具体流程从初次安葬、开棺捡骨到二次安葬,形成了一套完整而严谨的仪式规范。这套仪式不仅体现了人们对死者的敬重,也折射出广西各民族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