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0年1月29日,前身是南宁市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南宁市竹溪大道88号。南宁市中院现设有立案,刑事审判第一、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庭,行政审判第一、二庭,以及审监、理赔、执行共14个审判、执行业务庭(局),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处、司法警察支队、研究室、机关党委等8个司法政务和后勤综合职能部门,此外,还有审判质量监督办公室,审委会办公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等三个内设机构。南宁市中院现任院长是韦武斌。
韦武斌,男,壮族,1967年11月生,广西柳江人,1985年9月-1989年7月,在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本科学习。
曾任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政治处主任(正科级),广西柳州市法制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海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体改办)立法处副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员、行政庭副庭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17年8月任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2017年12月去代转正。直至2021年8月,调任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21年10月22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韦武斌当选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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