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通知(征求意见稿)》,两大政策同步推进,给南宁购房者与业主释放重磅利好信号。
暂停近3年的南宁市直公积金商转公,让不少背负高利率商业贷款的市民苦等已久,如今政策重启信号明确,切实降低还贷压力。
阿桂梳理了商转公的办理条件,总结如下⬇️⬇️⬇️
※ 申请人为公积金正常缴存人,原商业贷款发放当月已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查封、居住权等权利限制;
※ 仅支持纯商业贷款转纯公积金贷款,不受理组合贷转换。
※ 本次商转公提供两种办理模式:
1.第二顺位抵押模式: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先办理公积金贷款二顺位抵押,放款后直接用公积金贷款偿还商贷,原商贷抵押注销后,公积金抵押自动转为第一顺位,全程不动用自有本金,仅限原贷款银行为公积金受托银行。
2.非顺位抵押模式:适合有能力自筹资金的申请人,经南宁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先自行结清原商贷并注销抵押,再办理公积金贷款首抵押,流程更简洁,适用于原商贷银行非公积金受托银行的情况。
除商转公外,公积金提取规则也大幅放宽,覆盖还贷、购房、生活支出等多场景:
※ 还贷提取频次升级。同一笔住房贷款,提取频次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无需工资垫付月供,每月直接用公积金余额冲抵还款。
※ 多套房提取放开。夫妻名下多套住房,可每套分别申请提取公积金还贷,改善型家庭还款压力进一步缓解。
※ 首付支付范围扩大。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由仅限本人、配偶,扩展至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助力家庭购房。
新增提取用途!
1.老小区电梯更新:个人承担的分摊费用可提取公积金支付;
2.物业费提取:每年可提取2400元(每月200元),夫妻双方合计每月不超200元。
1.办理要趁早,商转公动态管控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超85%,次月暂停新增受理;连续5个月低于80%才恢复,需抓紧办理!
2.开户时间是重点,如果你当初办理商贷的时候,还没开始交公积金,则不符合商转公条件!
3.禁止提前结清商贷,新规第七条明确:在未获得公积金中心审批并正式作出准予贷款的决定之前,擅自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的,不予贷款。
4.组合贷、附加贷不受理,组合贷的商业部分不可单独转;原贷款含装修贷、车位贷的,需扣除对应金额,差额自行补足!
5.房龄不能超过30年,申请时,房屋房龄超30年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原商贷剩余期限!
从转贷降息到提取便民,此次新政全方位减轻市民住房负担,你符合商转公条件吗?对新政有哪些期待,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