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代课教师4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如下: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职业教育,具有良好的师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已经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年龄及资历等条件;
5.具备相关教学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其中,在读的本科或研究生全日制学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低一级的学历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如发现上述报名信息瞒报、漏报行为,将取消相应入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