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班
南宁关于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可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处以2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的罚款。引发事故的,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并处,并追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请各用人单位务必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取证和复审换证,以免承担更多的安全责任及培训经费损失。现将2026年02月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培训计划告知如下:
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焊、气焊、气割等)开课课程表
为了确保及时考试取证,请参培学员报名时带齐资料,线上线下都符合后,方可申请考试。年后考试人员较多,具体考试时间以考试中心最终安排为准,培训结束后请多关注手机短信通知。
年满18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并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的公民。
韦老师:15278009027(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