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员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虚增存贷款:违规收费;违规处置不良资产被处罚,对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85万元;对姚锐警告。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26 日 ,经过多年的发展,如今联社的注册资本已达 63278.6921 万元。
目前,它拥有 47 家分支机构,员工规模达到 563 人。
通过对公开信息的梳理,我们发现它的自身风险高达 240 条 ,司法案件更是超过千条,这样的数据着实让人担忧。
在农信系统的罚单 “榜单” 中,85 万元的处罚金额处于什么位置呢?让我们来看看一些同类机构的罚单情况。
六枝特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贷款 “三查” 不尽职等问题,被罚款 50 万元
肥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类似问题及其他违规行为,被罚 77.9 万元,
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则因多项违规,被处以 110 万元罚款,处罚力度更大。
对比这些罚单金额,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 85 万元罚款处于中等区间。
这一金额的确定并非随意为之,而是监管部门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违规行为的性质以及对金融市场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的结果。
它体现了监管部门在处罚时的差异化裁量,对于不同的违规行为,能够精准地给出相应的处罚,既不会过重打击农信机构的发展积极性,也不会让违规行为轻易逃脱制裁,充分彰显了监管部门对农信机构处罚力度的持续加码 。
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这张 85 万元罚单,是对自身的一次严厉警示,更是给整个农信行业上了一堂生动的合规课。在金融监管日益严格的当下,合规经营已成为农信机构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