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主要面向以下十类人才供应:
(一)自治区、南宁市及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
(三)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五)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六)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硕士研究生;
(七)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且年薪酬在30万元(税前)以上的经营管理人才;
(八)从事相关行业3年以上且年薪酬在20万元(税前)以上的全日制本科人才;
(九)在五象新区创业就业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港澳台人才;
(十)在五象新区创业就业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外籍人才。
上述人才同时还需满足所在单位注册(登记)在五象新区,且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单位属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金融、数字经济(含人工智能)、科技服务、人力资源、总部经济、商务服务、贸易、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企业(或科研型事业单位)以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
除以个人方式申请公寓外,企业因引进高管、骨干科研人员等人才需要,可以企业名义申请公寓,由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结合企业及人才情况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