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卫生院关于2026年度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供货商遴选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保障临床供应稳定有序,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购销环境,根据定期遴选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配送企业的相关要求,我院组织开展了2026年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配送企业的公开遴选工作。本次遴选工作严格遵循发布遴选公告、现场接收报名材料、资格审查、遴选小组进行审议评审遴选结果等流程,并经院长办公会及支部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排序不分先后):一、药品(含中药饮片)供应商拟入围名单
二、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拟入围名单
三、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5日)。四、异议反馈方式
若对上述遴选结果存在异议,企业法定代表人需以书面形式,于2026年1月15日17:30前向医院办公室反馈。仅接受现场提交材料,不接受邮寄材料或电子材料。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提交的材料应注意以下几点:- 书面形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署名、注明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事项、理由及依据。
- 实名提出: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
- 内容要求:书面材料应包括提出异议的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明材料;公示内容的具体事项和内容;提出的异议理由和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或解释、相关要求或标准的说明等;提出异议的签名和日期。
- 代理或受托人:如果提出异议的人不是直接受到公示事项的影响,而是代理或者受托人,需要在书面材料中注明代理或者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 时效性:在规定的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会被受理。
- 材料完整性:提交的异议材料必须齐全并符合上述要求,如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卫生院监督部门电话:0772-2050011提交地址: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石虹路东区142号(石碑坪镇卫生院门诊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