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的一个深夜,防城区某商场的商铺早已结束营业。张某借着夜色掩护,先后潜入4家商铺,“精心挑选”了衣物、耳环、项链、鞋子、包包、行李箱等商品,并将商品装入所盗行李箱内一并带走。
监控视频截图
次日,商铺经营者发现店内商品缺失后向商场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商场工作人员当即报警,公安民警通过调取商场监控录像、排查现场线索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将其抓获归案。
经清点、认定,张某盗窃的上述物品价值共计1.3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涉案物品追回并返还被害商铺。

庭审现场
防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从宽处理。综合考量张某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