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春季鱼类繁殖的黄金季节,为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实现渔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柳州市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内,禁止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禁渔期间,将加强与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联动,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联合巡航执法行动。其中,重点加强对渔船集中停泊点、鱼类产卵场水域、水利枢纽上下游,以及省、市、县交界水域的巡回检查,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作业和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大力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工作,查处违法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对非法捕捞活动易发、高发水域和交界水域,实行分片包干、高频巡查,必要时实施蹲守驻守检查,确保禁渔秩序平稳。
据了解,三年以来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大队在柳州市区内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80起,收缴用于电鱼的“三无船舶”8艘,没收电瓶64个、增压器64台、电机8台、电鱼杆80副、潜水设备1套、电鱼枪8杆、地笼1120个、网具6000多米,罚款36.97万元;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处理案件49起,移交涉刑人员77人。为进一步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今年禁渔期间,柳州市将严惩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对破坏资源的行为将提起公益诉讼,进一步推进生态赔偿制度实施。

目前,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大队在渔村、码头、水上停泊点张贴了禁渔宣传广告,做好禁渔宣传工作。